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南京市职业院校财会专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市职业院校财会专业师生技能水平,现定于2019年11月23-24日举办第十四届南京市职业院校财会专业技能大赛。为做好竞赛与选拔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及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分为中职学生组(3人)、教师组(个人)两个组别。
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院校在校生、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
教师组参赛对象为中、高等职业院校在职在编教师或聘用教师(2017年9月1日以前在聘)。
注意:获得过学生组一等奖的选手(包括国赛),不得参加同组别、同项目竞赛。获2018年、2019年教师组省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参加同一项目2020年度竞赛。参赛选手只能单报一个竞赛项目,不可兼报其他竞赛项目。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各组别竞赛内容与方式参见近期发布的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会计技能”赛项相关组别比赛方案。
三、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2019年11月23-24日(具体赛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单项奖按照实际参赛人数确定,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
五、参赛费用
参赛学校无需缴纳任何参赛费用。
六、报名要求
1.各校于2019年10月21日下午4点前将参赛选手电子报名表(见附件)发至邮箱277592439@qq.com,所有参赛学生选手均需列出指导教师姓名,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2.各校于2019年10月21日下午4点前将参赛选手纸质报名表(需学校盖章)、选手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学籍复印件(需学校盖章)、校人事部门出具的教师在职在编证明(或2017年9月1日以前在聘证明)送至市职教教研室604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4456486。
七、其他
1.比赛中需使用的设备用品(如传票翻打设备等)由选手自带。
2.各组别竞赛成绩前若干名选手将作为南京市参加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候选人。
3.若某竞赛项目组别报名人数少于该项目组别省赛各市人数上限,则该项目组别不举行市赛。
4.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二○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第十四届南京市职业院校财会专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学校(盖章)
领队姓名: 手机:
竞赛项目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指导教师 |
中职组1 |
单据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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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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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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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组2 |
单据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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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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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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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组3 |
单据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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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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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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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个人 |
管理会计与纳税申报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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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个人 |
珠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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